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文件
辽建协[2011]21号
关于印发《辽宁省建筑业信用企业评价试行办法》
和开展建筑业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
各市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):
为了增强行业信用意识,加强行业自律,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促进建筑企业信用建设,提高建筑企业素质和知名度,结合我省实际情况,我会制定了《辽宁省建筑业信用企业评价试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试行办法”)现印发给你们。同时,我会按照试行办法开展辽宁省建筑业信用企业的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请、行业协会推荐、专家评价的办法,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三。
二、请申请企业按照试行办法第六条的要求提供有关书面材料,由市建筑业协会(联合会)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送省建筑业协会。
三、对申请企业的考核期为2009年至2010年。
四、对通过评价的企业,将颁发“辽宁省建筑业信用企业”证书和标牌。
五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
联系单位:省建筑业协会企业管理部
联 系 人:薛燕国 卞忠保
地 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28号
辽宁党刊大厦4层
邮政编码:110006
联系电话:024-22714341 |